越南網球隊參加戴維斯杯時發生衝突
2月7日,海黨俱樂部向Ly Hoang Nam、教練Tran Quoc Phong和專家Ivan Miranda發出申請,要求不要隨越南隊參加在柬埔寨舉行的第32屆東南亞運動會。 2月12日,海黨俱樂部主席Thai Truong Giang先生繼續表態,絕不允許俱樂部工作人員中的球員專注於越南隊。江先生的決定源於多年來VTF缺乏關心和責任感,最終導致2月初在北寧舉行的戴維斯杯附加賽。
政府法令 152/2018/ND-CP 規定了國家隊教練員和運動員在國內訓練和比賽期間的標準和制度,教練員 375,000 越南盾/人/天,運動員 270,000 越南盾/人/天。不過,在參加上一屆戴維斯杯附加賽時,除了賽事主辦方支付的食宿費外,越南網球隊隊員必須墊付賽事期間的工資和夥食費。隊伍也沒有交通工具,在出勤的日子裏不得不從住處步行到練習和比賽的地方,讓隊員們很生氣,認爲VTF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
同時,VTF 方面堅稱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 1月3日,VTF就成立越南網球隊向體育總局發出正式信函。 1月17日,總務部下發了對網球隊進行訓練的決定,其中胡志明市國家體育訓練中心按現行規定支付夥食費、工資、保險費等費用。因此,根據VTF總書記Doan Thanh Tung的說法,網球隊參加戴維斯杯附加賽的經費由位於胡志明市的國家體育訓練中心負責。
不過,根據MetaSports的研究,直到1月30日,體育總局才做出在越南組建戴維斯杯網球隊的決定,而該隊則於2月4日和5日與印度尼西亞隊交鋒。/ 2.這導致支出緩慢,導致 Ly Hoang Nam 和他的隊友自掏腰包。
事件導致體育總局副局長陳德潘先生向越南戴維斯杯網球隊隊員道歉。 “在主場比賽時,球隊必須墊付吃喝的錢,這是錯誤的,”潘先生說。
副總長認爲過去運動員發言不好,指示組織體育總局網球部、VTF、胡志明市國家體育中心三方會議找出該領域的錯誤。哪一針。此外,網壇還必須與海蕩俱樂部的代表一起化解矛盾,尋找解決方案,積極發展網球運動。
但在2月14日晚,VTF祕書長Doan Thanh Tung因爲在電視上發表的聲明,繼續讓球員和海黨俱樂部感到不安。董先生確認越南網球隊不在VTF的管理之下,因此該聯合會不負責交通、住宿、訓練和比賽等問題,但胡志明市國家體育中心負責。那個職責。
當被問及此事時,海黨泰長江俱樂部主席表示,VTF是連接各方的中心,因此不能推卸責任。江先生回答說:“不管哪裏有董先生說的邏輯錯誤,都不可能。” “作爲聯絡中心,我們要着力解決問題,具體到地方匯報,不能等事情發生了,就埋怨別人,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同樣在電視講話中,董先生還說他問過隊長兼教練陳國峯是否需要一輛車從酒店搬到體育場,得到的回答是不需要,因爲這兩個地點離得很近.不過,教練Tran Quoc Phong證實他從未收到過這樣的問題。